联系人:刘总
手机:13355221009
邮 箱:1049345538@qq.com
地 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经济开发区
防爆配电箱严格的明火管理制度。在禁火区域内动火,必须采取周密的防范措施,并经车间和厂级消防安全部门批准。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区、仓库区严禁吸烟。车间内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储罐、管道中不能用明火、蜡烛、火柴等进行照明,应采用防爆灯照明,易燃液体避免使用明火加热,应使用热水、蒸汽或防爆电器加热。
1.充注惰性气体——防爆配电箱在具有爆炸性的生产设备和容器贮罐内充装惰性气体或其他介绍,如二氧化碳、蒸汽、氮气等,以降低设备中的氧含量,防止燃烧和爆炸。安装阻火器以控制火焰蔓延。
2.安装泄压装置,如安全阀、呼吸阀等,当压力超过规定值时,可自行泄压,避免发生爆炸事故。
3.防爆配电箱应严格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不得擅自修建易燃、违法建筑,不得随意改变建筑用途,不得在防火距离内堆放易燃材料,不得损坏建筑内现有消防设施。消防通道、安全门和疏散楼梯必须保持畅通。
4.消除静电-所有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必须配备静电消除装置,如接地。油库设施内的油罐、管道、卸油平台、加油柱的接地电阻不大于30Ω。乙炔管道接地电阻不大于20Ω。汽油中可加入抗静电剂。
5.消除电火花——输电线路不得超负荷运行;保险丝要按规定容量安装;裸体导线不得安装在防爆场所;在易燃易爆场所安装的电气开关和照明灯必须采用防爆型。
6.防爆配电箱提高设备的气密性——防止可燃气体、蒸汽和粉尘的生产设备、容器、管道的跑、冒、滴、漏。
7.加强通风——可使易燃易爆气体或粉尘的浓度不致达到爆炸范围内。
上一条: 安全照明箱安装注意事项
下一条: 防爆配电箱安装注意事项